4月24日,郑商所公布了红枣期货合约及相关业务规则修订案,并就红枣期货首批合约及挂牌基准价、手续费、交割仓库及交割业务等上市交易相关事项作了明确。
根据公告,红枣期货合约交易单位为5吨/手,报价单位为元/吨,最小变动价位为5元/吨,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与最低交易保证金采取±5%和7%的组合,合约交割月份为1、3、5、7、9、12月,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最后交割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
红枣期货基准交割品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干制红枣》(GB/T 5835-2009)一等等级规格且均匀度允差≤60%、180个/千克<每千克果粒数≤230个/千克的灰枣,干基总糖含量≥75%,15%≤含水率≤25%,一般杂质≤0.1%,表面清洁,对容许度、总糖含量及浆头果、不熟果、病虫果、破头果、油头果单项占比不作要求。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在红枣期货业务规则部分,此次公布的修订案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主要有两点变化:
一是在交割单位方面,由征求意见稿的10吨变为5吨,与交易单位保持一致。此处修改主要是为适应目前红枣行业中小型企业和生产者为主的现状,交割单位过大会影响中小型生产者的参与。交割单位设计为5吨,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用交割单位整倍数的方式参与红枣期货交割,这也是吸收采纳了市场意见征求的设计安排。
二是在保证金、限仓梯度方面,由征求意见稿的三阶段梯度改为四阶段梯度。阶段一(自挂牌至交割月前二个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期间的交易日)的保证金标准为7%,持仓限额为300手,能够保证市场具备一定流动性,利于市场功能正常发挥。为防范市场风险,阶段二(交割月前一个月第一个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的保证金标准为10%,持仓限额为60手。阶段三(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的保证金标准为15%,持仓限额为20手。阶段四(交割月份)的保证金标准为20%,持仓限额为6手。
据了解,按照证监会有关新品种研发和上市的工作要求,郑商所对我国红枣产业进行了深入研究,认真分析了红枣生产、收购、运输、储存、加工和质检等方面的特点,在广泛征求红枣种植户、贸易商、加工企业、行业协会、质检机构以及期货公司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完成了红枣期货合约设计工作。市场人士认为,红枣期货合约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交易习惯及运行规律等因素,兼顾风险控制与市场效率,为红枣期货稳健运行创造了条件。
当日,郑商所还明确了红枣期货首批合约及挂牌基准价、手续费、交割仓库及交割业务等上市交易相关事项。
根据公告,红枣期货自4月30日起上市交易,暂不开展夜盘交易,首批上市交易的合约为:CJ1912、CJ2001、CJ2003、CJ2005,各合约挂牌基准价均为8600元/吨。上市首日,红枣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合约挂牌基准价的±10%,交易保证金为7%。红枣期货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为3元/手,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免收。
在替代交割品升贴水方面,“每千克果粒数≤180个/千克”的替代交割品,升水1200元/吨;“230个/千克<每千克果粒数≤280个/千克”的替代交割品,贴水1800元/吨。
交割方面,有14家企业为指定红枣期货交割仓库,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0家、河南省一家、河北省3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指定红枣期货交割仓库升贴水为0元/吨,河北省内、河南省内指定红枣期货交割仓库升水600元/吨。这些指定仓库自11月1日起开展红枣期货交割业务。
红枣期货交割手续费、仓单转让手续费、期货转现货手续费按照0.5元/吨收取。标准仓单仓储收费标准方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每天3元/吨,河北省与河南省内每天2.5元/吨。指定红枣期货交割仓库汽车入出库费用为50元/吨(入库含检验、卸车、码垛等,出库含拆垛、装车等),入出库费用均由标准仓单注册方承担。
另外,红枣期货指定质检机构为:国家果蔬及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河南有限公司。